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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规模的通知
来源:扶贫办宣布时间:2020-05-18
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辽宁省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江西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海南省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西藏自治区、陕西省、甘肃省、青海省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、民政厅、扶贫办、医保局,中国人口与生长研究中心:
为连续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事情,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,现就有关事情通知如下:
一、将膀胱癌、卵巢癌、肾癌、重性精神疾病及风湿性心脏病5个病种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规模。
二、勉励各地在国家确定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基础上,结合外地实际,将外地区多发、群众反应强烈的重大疾病病种纳入专项救治。
三、继续凭据“四定两增强”的原则,提高医疗质量,合理控制医疗用度,有效降低贫困患者经济担负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
民政部办公厅
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
国家医保局办公室
2020年4月26日